中評社北京12月26日電/上海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26日聯合上海市發改委、經信委、金融辦等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出台《上海市進一步促進台資企業發展的若干舉措》,涉及金融服務、轉型升級、專項補貼、知識產權、用工環境等領域,共計15條。
新華社報道,2008年以來,受國際金融危機及人民幣升值等因素影響,大陸台資企業經營發展面臨嚴峻挑戰。經過廣泛深入調研,大陸台資企業相對密集的廣東、福建、江蘇、天津、廣西、湖南等地陸續出台相關政策措施,幫助台資企業把握機遇、應對挑戰。
2008年以來,上海已經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指導性的建議和措施。此次發佈的“新15條”旨在進一步結合“十二五”規劃和上海台資企業實際,鼓勵台企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加強滬台經貿交流合作。
15條措施涉及:支持金融機構加強對在滬台資企業的專項授信力度;鼓勵各類型台資金融機構為台資企業提供融資服務;支持在滬台資企業拓寬直接融資渠道;積極推進台資企業融資體系建設;加強台資企業融資信用環境建設;推進台資企業融資服務機制建設;強化服務台資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能力;鼓勵和引導台資企業按照城市轉型發展的戰略要求,加快實施產業的轉型升級;充分利用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先行先試的政策優勢,積極吸引台資金融機構在上海集聚發展;支持台資企業優化資源配置發展服務業;貫徹落實有關財稅扶持政策;進一步加大台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大力推進台資企業品牌建設;積極保障台資企業人才需求;進一步依法保護台商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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