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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公安廳廳長:群體事件慎用警力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2-27 10:10:16  


  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電/昨日,在掛廣東省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經驗交流會上,廣東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梁偉發強調,要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關鍵在於統籌協調各種利益關係,妥善處理群眾利益訴求,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最根本利益。

  涉群眾利益決策要先聽民意

  據新快報報道,“最近發生的汕尾烏坎事件,歸根結底就是村民的合理利益訴求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因此,我們必須牢固樹立群眾觀點,站穩群眾立場,懷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做好各項工作,進一步完善利益訴求的表達機制、解決機制,以最大決心、最大誠意、最大努力依法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梁偉發表示。

  梁偉發表示,明年在省市縣三級建立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水平。要認真落實中央要求,完善廣東省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要事先聽取群眾意見,廣泛匯聚民意、集中民智,做到有明顯不穩定風險的政策不出台、絕大多數群眾不支持的項目不立項、勞民傷財惹民怨的事情堅決不幹,從源頭上預防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行為。

  處置群體事件慎用強制措施

  梁偉發說,要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掌握發生群體性事件的苗頭動態,堅決將事態控制在初始階段。要加強輿論引導,切實加大信息監控、落地查處力度,及時搶占網上鬥爭制高點。要準確把握維護社會穩定與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平衡點,運用政治智慧,提高處置藝術,堅持做到三個“慎用”,即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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