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及其相關司局(機構)在設備招投標、技術審查、上道使用上把關不嚴。鐵道部執行基本建設程序不規範、不認真,片面追求工程建設速度,對安全重視不夠,對客運專線系統集成工作管理不力;運輸局、科學技術司等相關職能部門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招投標、技術審查、上道使用等多個環節違規操作、把關不嚴,進行無依據、不規範的技術預審查,同意沒有經過現場測試和試用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設備上道使用。
上海鐵路局及其下屬單位應急處置不力。上海鐵路局安全基礎管理薄弱,執行應急管理規章制度、作業標準不嚴格,對職工履行崗位職責和遵章守規情況監督檢查不到位;有關負責人在事故搶險救援中指揮不妥當、處置不週全;車務、電務、工務系統相關作業人員在故障處理中存在違規作業行為。
同時,在應急救援過程中也暴露出鐵道部和上海鐵路局針對動車組重特大事故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不完善,處置不當,信息發佈不及時,對社會關切回應不準確等問題,造成了不良影響。
事故調查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出了對“7.23”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給予54名責任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責成鐵道部和鐵道部部長盛光祖分別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責成通號集團向國務院國資委作出深刻檢查;責成國資委對通號集團公司、通號股份公司及下屬通號設計院依法進行整頓,重新組建通號設計研究院列控所;對相關單位及其主要責任人給予規定上限的行政處罰。
事故調查組針對該起事故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八個方面的整改措施建議。要求鐵路主管部門、相關鐵路運輸企業和設備生產企業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加強高速鐵路技術設備製造研發和管理,健全完善高速鐵路安全運行的規章制度和標準,嚴把技術設備安全準入關,紮實做好運輸安全管理和職工教育培訓,強化鐵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進一步加強高速鐵路規劃佈局和統籌發展工作,促進高速鐵路的安全健康持續發展。(未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