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9日電/美國國稅局近日公布新印制的2011年度報稅新表格。這份長達9頁的新表格要求所有美國納稅人申報其在海外擁有的股票、房產、養老金以及人身保險等詳細信息。這種新稅表用於申報海外資產超過5萬美元,或是在海外居住的美國人資產超過20萬美元的納稅人。這一新舉措除可能威脅數以萬計美國納稅人在海外的利益外,還可能打擊在美國的新移民以及第一代美國公民的利益,其中有不少是做著“美國夢”的華人。
人民網報道,美國有著嚴密的稅制法律、法規。無論在哪裡生活和工作,美國公民或擁有美國及他國雙重國籍者每年都需要向美國國稅局報稅。逃稅被看作是重罪,一經查明,重者甚至會傾家蕩產。美國國稅局上述新舉措是旨在打擊美國納稅人利用海外資產逃稅的行為。從今年起,納稅人須填報國外指定資產的具體種類、金額或國外的賬戶。這份新公布的稅表說明對需申報的最低值、指定國外資產的構成、如何確定相關資產總價值、何種資產免稅、必須提供何種信息等均做了嚴格規定。此項新舉措規定美國納稅人必須申報海外股票及債券、已達退休年齡人士的海外退休金以及各種對衝基金和私募基金。凡是符合條件而逃避申報的納稅人將可能面臨5萬美元的罰款。
2012年為美國大選年。奧巴馬政府此時最為憂慮之事是債台高築的美國經濟。2011年美國聯邦赤字高達1.4萬億美元,未來幾年聯邦政府的財政赤字總額有可能達到8.7萬億美元。面對如此龐大的財務負擔,奧巴馬政府的解決之道無非是開源節流,進一步嚴堵稅收漏洞就成為開源重要手段。
美國國稅局此舉對近年來移民美國的華人影響甚大。近年來,有相當一批華人以投資移民身份前來美國。根據1990年美國國會通過的“1990移民法案”,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人可以在美國任何地方投資100萬美元,並且證明這筆投資有可能為美國創造10個工作職位,就可以為自己、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取得綠卡,移民美國。2008年金融危機後,亟待經濟復甦的美國更加積極推行投資移民政策,吸引各國富豪入籍,其中一項舉措便是首次推出建立在投資基礎上的移民綠卡EB5項目,規定在一些特定的農村地區或失業率高的地區投資50萬美金給存在投資風險的經濟或建設項目,就可以移民。在此背景下,為EB5項目做移民手續的美國法律事務所近年來生意相當紅火。
不少華人新移民來到美國後,才發現真實情況根本就不是像有些媒體報道的那樣“在北京二環買得起房子就可以在紐約買個別墅”,且美國稅收制度極為嚴厲,以至於美國數年前出台第一批海外資產“自首”計劃後就有不少的旅美台灣人為了保住在台灣的資產,寧願選擇放棄美國的國籍或者綠卡。然而,根據美國稅法的規定,即便你放棄美國國籍,美國政府也可追溯5年,要你補交放棄國籍前五年擁有的海外資產隱匿不報而逃避的稅收和罰金。
美國國稅局上述新規定出台以後,針對華人客戶群的美國會計師事務所生意明顯增多。不少華人新移民紛紛了解情況,以便為今後的生計做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