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大收費減免力度,降低企業經營負擔。《意見》要求,對新疆對口支援受援地區產業聚集園區內的建築工程項目,自開工建設之日起,三年內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免收政府性基金。對喀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內登記的企業,自首次注册登記之日起累計三年,免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從事個體經營人員,自首次注册登記之日起累計三年,免收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這些措施,將進一步降低當地企業經營成本,增強企業競爭能力。
三是加強價格調控監管,穩定重要商品價格。《意見》強調,要擴大價格監測的覆蓋面,重點監測喀什、霍爾果斯等重點開發園區以及對口援建重大項目所在地群眾生活必需品、重要生產資料的價格變動情況。建立完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和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利用價格調節基金扶持糧食、生豬、牛羊、蔬菜等農副產品生產流通,提高當地供應能力。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反國家價格政策的行為。這些措施,將有效地增強新疆價格調控監管能力,保持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產資料價格的基本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