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日電/據緬甸國家電視台2日報道,緬甸總統吳登盛當天簽署減刑和大赦令,對被判不同刑期的服刑人員給予減刑,但沒有公佈具體釋放服刑人員的數字。
新華社仰光報道,減刑和大赦令說,為了慶祝1月4日緬甸獨立節,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實行本次大赦。
根據減刑和大赦令,被判30年以上刑期者(被判終身監禁和無固定刑期者除外)均減為30年刑期,20年以上至30年刑期者均減為20年刑期,20年以下刑期者均減少刑期25%。
這是緬甸新政府去年3月底執政以來第3次進行大赦。去年5月,緬甸大赦釋放14758名服刑人員。同年10月,緬甸又釋放了6359名服刑人員。
1月4日是緬甸獨立節。1948年1月4日,緬甸人民經過長期艱苦卓絕的鬥爭,擺脫英國殖民統治,完全取得國家獨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