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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分別在1997年、2002年和2007年舉行過三次,每次均涉及金融體系的重大改革和部署,對我國金融業發展影響重大。
1997年11月第一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大體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金融機構體系、金融市場體系和金融調控監管體系,基本實現全國金融秩序明顯好轉,化解金融隱患;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的商業化步伐等。
2002年2月第二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重點提出了“必須把銀行辦成現代金融企業”,“具備條件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可改組為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條件成熟的可以上市”,並將農信社改革提到了重要位置。
2007年1月第三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繼續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加快建設現代銀行制度,穩步有序推進中國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完善農村金融體系;大力發展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等。
- 八項部署
溫家寶對今後一個時期金融改革發展作出部署。要求打破壟斷,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
1 解決微型企業融資難問題
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多優質金融服務。金融行業要大力提升服務功能,擴大服務覆蓋面,加大對薄弱領域的金融支持。
重點支持經濟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和自主創新,特別要加快解決農村金融服務不足、小型微型企業融資難問題。
2 引導民間資本入金融領域
深化金融機構改革。著力加強公司治理,形成有效的決策、制衡機制。
推進股權多元化,打破壟斷,放寬准入,鼓勵、引導和規範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參與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改制和增資擴股。
政策性金融機構要堅持以政策性業務為主體,明確劃分政策性業務和自營性業務,實行分賬管理、分類核算。
國家開發銀行要堅持和深化商業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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