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9日電/特首在前年的《施政報告》提出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資源,針對公屋富戶問題,房署早前要求現時繳交雙倍租金的富戶,在填寫入息和資產申報表後,須再親身到房署總部填寫另一份格式不同申報表,以作“覆核”。據悉,由於當局要求住戶申報的資產資料須鉅細無遺,例如連股票數量和市值,前後兩次申報都不能有誤差,近九成富戶未能“過關”,面臨被房署發警告信。有公屋團體批評,當局收緊富戶政策的做法擾民。
星島日報報道,按照現行機制,住滿十年的公屋住戶,即要每隔兩年申報入息及資產。據悉,針對需要繳交雙倍租金的富戶,房署早前進一步加強入息和資產審查規定,除了原先需要填寫申報表格,全部租戶也要再親自前往房署總部,填寫另一份格式不同的入息和資產申報表,用作“覆檢”。
房署:覆核資產現誤差
租戶在第二次填寫的申報表格時,需要提供更為詳細的資格,例如具體投資情況,包括所購買的股票種類、數量和市值;倘若租戶在填寫該申報表格時,與首份填報表格存在誤差,會被房署發出警告信,兩年後再提交申報資料時,倘再出現類似情況,則會被收回單位。
消息指,房署已完成覆核有關富戶先後填寫的兩份申報表,發現九成租戶所提供的資料均存有誤差,署方預計今年初陸續向有關租戶發出警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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