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中國以往只注重政府和黨際交往,在引導民間交往和文化交流上做得不夠,也不太注重在民眾中宣傳中國形象。東南亞民眾其實並不了解中國的發展變化和睦鄰政策。政府未必了解中國民間商人在東南亞國家從事什麼樣的經濟活動,也控制不了巨大的地下市場的存在。比如,在老撾北部有大量來自湖南的中國人,幾乎壟斷了中小型商業活動,把大片森林伐光。這類做法讓當地人很反感。再加上中國投資開發往往以讓利來疏通關係為特點,形成了只要中國人辦事必須“拿錢開道”的習慣。以致正常的商業、文化、教育甚至學術活動,只要“中國人辦”就得多出錢,平等對他們來說感覺就是吃虧。而一些中國人寧願拿錢了事,助長這種貪腐風氣。東南亞國家幾乎所有口岸的出入境執法人員向因私出國的中國公民收取賄賂,如果你不給,就被拖延時間。
針對東南亞各國形勢變化,我們應改變以往粗線條的對外做法,在民間交往的管理上要更加細致。第一,在加強經貿往來的同時,規範民間交往,增加文化宣傳和教育支持。第二,基礎設施投資要符合當地實際,不能只搞“面子工程”,資源開發應該以長遠利益為目標。第三,主動成為規則和法律的倡導者、制定者,依靠世貿規則、相關國際法律和雙邊協定處理經濟問題,不能只用錢解決問題。第四,盡早建立貨幣互換和流通機制,規範邊境貿易。第五,加強軍事合作,提高邊境管理的主動權、影響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