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相關農戶還與村兩委簽訂合同、辦理手續。
萬事看似“有理有據”,但在機耕路開工當天,部分簽約農戶竟“反悔了”。幾戶農戶聯合阻擾施工、打砸施工設備,他們說:“我們不要耕地補償款,但村裡必須支付青苗補償費,否則不讓施工。”
事情一出,村官喻峰與村支書兵分兩路,一個到事發現場“安撫”,一個去村裡“請人”。“安撫”的要領是放低姿態,傾聽村民訴求;“請人”則是村委會早就埋下的“伏筆”。
香鋪村早前在各個自然灣組建立過“村民理事會”,由灣組裡那些知曉事理的“明白人”和說話權威的老族長組成,專門負責幫助村兩委處理矛盾,並收集群眾的意見與建議。
“明白人”一出場就效果明顯。“你們這是幹什麼?這路修了對所有人都有好處,如果因為你們幾個路修不成了,你們怎麼向街坊鄰居交代?說好了的事,還能反悔,以後怎麼在村裡做人?”“明白人”說。
事態稍有平息,村兩委全體幹部當天晚上就挨家挨戶上門,與所有受損農戶逐一溝通,“把老道理再重複說幾遍,態度好一些,把鄰居親戚都叫來旁聽。”一天之內,看似鬧得不可開交、不可調和的矛盾就化解了。
農村更需要“陽光工程”
“如果村裡有一套健全的民主公開制度、監督制度,‘烏坎事件’可能就不會發生了。”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環城街道朱莊社區大學生村官、主任助理翟雅楠雖然工作時間不長,但卻深諳農村“民主監督”之理,她所在村子處理和預防村民矛盾的最佳方案是“陽光工程”。
把所有可能產生問題的環節都暴露在“陽光”之下,政務、事務、財務全部公開,定期召開社區民主議事會議、社區事務聽證會議、社區工作者民主評議會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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