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3日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前總裁多米尼克.斯特勞斯-卡恩(Dominique Strauss-Kahn)經常參加一些所謂的“聚會”。電話記錄顯示,在這些聚會上,他至少曾與10名法國或比利時妓女發生過性關係。但卡恩的律師辯解稱,參加這些聚會的女子多光著身子,因此卡恩不知道哪些女孩是妓女。
國際在線報道,在法國與18歲以上的妓女發生性關係屬合法行為。但是如果這些案件被證明與瀆職或拉皮條有關,卡恩可能面臨新的指控。警察追蹤到的那10名妓女都宣稱,她們曾與時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裁的卡恩發生過有報酬的性關係。
但卡恩的律師亨利.雷克勒克(Henri Leclerc)說,卡恩完全不知道他在“聚會”上遇到的那些女子是妓女。雷克勒克說:“在這些聚會上,人們通常都是不穿衣服的。我想,你們也無法從裸體女子中分辨出哪些是妓女。”卡恩承認曾參加過“朋友”組織的狂歡聚會,但是他從未支付過任何費用,也從未問過他的性伴是否會獲得報酬,而且他“憎恨”妓女和拉皮條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