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指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是法律賦予農民的財產權利,無論他們是否還需要以此來作基本保障,也無論他們是留在農村還是進入城鎮,任何人都無權剝奪。推進集體土地徵收制度改革,關鍵在於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分配好土地非農化和城鎮化產生的增值收益。
文章指出,做好新形勢下的“三農”工作是一篇大文章,既需要具有較高理論和政策水平,又需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還要對農民有深厚的感情。從事“三農”工作的同志,要善於把握農業農村發展的客觀規律,統籌協調好各方面關係,更加科學有效地推動農業農村發展。
文章分四個部分:一、充分肯定農業農村發展的巨大成就;二、準確把握農業農村發展中的幾個重大問題;三、努力確保2012年農業農村發展好勢頭;四、不斷提高做好“三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