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問金此前每人都已發過”
經過多方求證和聯繫,20日傍晚,記者電話聯繫到收錢的“負責人”馬女士,並以環衛工人家屬的身份詢問此事。據了解,馬女士是寶雞市高新區管委會下屬的環衛部門的負責人。
“安排他們參加活動和慰問金的事情,都跟大家解釋過了。300元慰問金此前都一起發了,活動中領導慰問金是高新區管委會準備的,所以要收回來,(慰問金)不能重複得。”馬女士說,雖然紅包被收回來了,但不能說是領導慰問的錢沒給大家,是因為臨時有變化才在活動中發了又收。她說,此前市級領導來慰問,原本要組織一些尚未拿到春節300元慰問金的環衛工參加,但因為春節在即,所有環衛工人的慰問金之前都發放了。此次市級領導來慰問,就臨時組織了3組環衛工代表來接受領導慰問,涉及數十人。
對於負責人是否在事前將這一問題向參加慰問的環衛工做過解釋,當事的環衛工人多稱“不記得了”。對於環衛部門該負責人的解釋,劉先生認為,“領導當著大家的面發放慰問金,可領導走後又被以別的原因收回去,這不是在走過場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