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美國對華能源政策的支點是能源開發,而不是能源貿易。也就是說,美國沒有把中國作為其自產能源或其產品的消費地來開拓。上世紀90年代中期,美國油氣產業界零星討論過開拓中國為繼日本後阿拉斯加產原油消費地。但是,礙於限制包括阿拉斯加原油在內出口的聯邦法令和多如牛毛的修正案的阻力,貿易公司獲得對華出口許可的非經營成本高。至今中美之間的原油和成品油年度貿易量徘徊在極低水平。
美國自身的自然禀賦,特別是其人口總數和結構與本土以及近鄰的資源豐盛空間,對比中國在人口與資源方面的結構性脆弱,兩國間在能源領域的互動途徑應開拓新選擇。正如美國副總統拜登所說,中國崛起並不意味著“美國讓位”。開拓中國為其能源出口市場,有利於美國創造就業,增強其實體經濟在全球的競爭力。
同時,中國提高能源進口風險管理能力,應包括努力促成更多源自美國的能源產品進入中國。進口能源,不論來自何地,總是伴隨著政治和外交風險的。在諸如能源這種緊要大宗商品的貿易上相互依存度高,在因第三國問題上而起的外交成本也就低。中美有必要尋求提高兩國在能源產品貿易領域相互依存程度這個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