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江河鎘污染事件發生在1月15日,河池與柳州兩地均非常重視此事,迅速啟動應急機制,開始治污、水質監測等工作。但值得反思的問題是,當地政府做了大量工作,污染局面基本得到控制,自來水的水質沒有問題,為何還是發生了市民搶購瓶裝水事件?
突發事件會帶來很多負面效應,有些突發事件(如環境污染等)尤其易於引發民眾的恐慌心理。政府部門如果不因應以對,事件往往會發酵、演變成更大的公共事件。如去年6月,浙江新安江水污染事故,引發杭州市民超市搶水。河池境內的龍江河水受到了污染,下游的柳州市民大量囤積瓶裝水,也符合這樣的邏輯。
所以,一旦發生了水污染等突發事件,地方政府的應急機制不能“就事論事”,只關注事件本身,也應充分考慮事件對當地民眾生活、心理的影響,要做到真實、權威信息無縫隙覆蓋,全力防止次生公共事件的發生。
由此可見,地方政府如果還是固守陳舊的信息傳播理念,權威的信息發布不及時,信息覆蓋不全面,甚至搞信息封鎖,不讓大眾知情,那麼,謠言就會越傳越廣。這個時候,地方政府發布的有限信息,淹沒在漫天的謠言當中,很多民眾或不知道,或難以辨別真假。
突發事件發生之後,一定要充分滿足民眾的知情權。其實,通過短信、微博、電視、報紙等實時、全面地發布相關信息,並沒有什麼技術上的困難,關鍵還是看有沒有這方面的意識。(時間:1月27日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