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中央禁止公款大吃大喝的文件發了不少,但公款吃喝之風似有愈演愈烈之勢。幾十年前領導幹部下基層自掏腰包吃飯或交“夥食費”如今已成“天方夜譚”,工作餐“四菜一湯”的規定也成一紙空文,下級單位出錢接待上級單位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似乎已成當今公務往來中的“鐵律”,無人敢破也無人能破。或許是因為“下基層”成本很低“好處”不少,一年到頭,全國各地各類檢查團、考察團、調研團、考評團多如牛毛、絡繹不絕,讓基層不堪重負,頭痛不已,許多基層領導幹部不得不每天奔走於各種飯局、盛宴之間,也有不少人沉湎、沉醉、沉淪於觥籌交錯中,成了“酒囊飯袋”,還有一些人肆無忌憚地揮霍公款,腐化墮落。
無論從法理講還是從現實看,“嘴上腐敗”都應盡早入罪,因為,醫治公款吃喝、公款消費的社會毒瘤,亟需入刑治罪這劑猛藥。關於這一點,有太多國家的經驗可以證明並借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