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4日電/參考海外立法機關議員的酬金後,香港立法會秘書處建議,立法會議員酬金,由現時每月約7萬元,改為與局長每月酬金的一半掛鈎,即加一倍人工至月薪14.1萬元。若獨立薪津委員會、特首以及行政會議通過,香港立法會議員年薪將達169.2萬元,冠絕英美加等地議會,最快下屆立法會落實。
學者﹕公眾難接受
明報報道,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認為,按國際標準,香港公務員薪金已是“非常高”,因此立法會議員的薪金和局長薪酬掛鈎未必合理。他表示,立法會的公眾支持度不算高,在現時的政治環境提出如此加幅,相信公眾較難接受。
回歸以來,立法會議員薪酬,都是由獨立的薪津委員會檢討及建議調整,首屆議員月薪為4.3萬元,屬全港1.5%最高收入人士之列。第二屆調整至5.5萬元,是全港2.7%最高收入人士之列;至第四屆,委員會因應物價調整議員薪酬至6.8萬元,去年議員的薪酬再按物價調整至7.3萬元。
參考海外 秘書處建議調整
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表示,秘書處是參考海外立法機關體制後提出建議。他們並邀請英國下議員前秘書長Malcolm Jack提供意見,認為現時本港議會“需要議員全程投入,好難在其他地方找工作,去為自己和家人提供收入”。而根據秘書處統計37個議員的工作時數,議員每星期平均工作59小時,亦已高於一般政府僱員。
吳文華表示,37個接受調查的議員,功能組別和直選議員約各佔一半,大部分議員的意見認為,議員執行職責的繁重程度不下於首長公職人員,因此贊同議員每月薪酬與政策局長每月酬金的一半掛鈎。
吳文華承認,部分議員關注議員之間的工作量或有不同,例如功能組別議員,或因選民基礎不同,承受較少工作壓力,部分較少加入委員會的議員工作時數亦較少。但她強調,秘書處訪問的議員中,大部分不贊同根據用於立法會工作時間申領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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