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做好相關配套工作
(一)合理安排下游運輸行業價格
1、成品油價格提高後,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鐵路客運、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含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下同)價格不作調整。
2、成品油價格調整對出租車行業的影響,各地可採取調整出租車運輸價格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進行疏導,在疏導措施出台之前繼續採取發放臨時補貼的方式穩定出租車從業人員的收入水平。
3、成品油價格調整影響公路客運增加的成本支出,各地可以按油運價格聯動機制規定,採取調整運價或燃油附加的方式適當疏導。
4、對已經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公路貨運等行業,各地要嚴格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促進道路運輸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1]年63號)有關規定,加強行業動態監測,完善市場准入、退出機制,及時引導、合理調控運力;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提高經營者議價地位和能力,指導經營者實行運價油價聯動,促進合理運輸價格的形成;清理規範收費,減輕經營者負擔,切實維護行業和社會穩定。
(二)落實好各項補貼措施,妥善安排低收入群體生活。成品油價格調整,對種糧農民、漁業、林業、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出租車等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的影響,按既定補貼機制由中央財政繼續給予補貼,具體補貼方案由財政部另行下達。
各地要切實落實各項補貼政策,及時足額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補貼對象手中。同時,要統籌考慮成品油、液化氣等調價和市場物價變動因素,繼續做好城鄉低保對象等困難群體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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