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僅為安撫債權人?
其實,在事態發展到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之前,此次糾紛正處於談判和調解的過程中。
2011年11月,立人集團曾提出三項債務重組方案:第一,債轉股。轉出上海意邦置業有限公司20%股份或內蒙古鄂爾多斯誠意煤礦股份。第二,認購江蘇盱眙佰泰置業有限公司待建房。第三,五年分期償還債務。已有涉及債權約16億元的債權人認可了上述三項債務解決方案。但立人集團的債權人不止於此。
張仁和林才紅代理的債權人就均沒有同意上述三項債務重組方案,這數百名債權人所涉及債權金額1億2億元。兩位律師表示,在他們的委托人看來,這三項方案可控性和操作性不強。
他們兩名律師所代表的另一部分債權人多為收入較低的普通民眾,其中一些人借給立人集團的錢系自親友拆借,這部分債權人更傾向於債務折讓,盡快獲得現金償還。
據稱,2012年春節前,這部分債權人曾多次同立人集團談判,要求其先償還10%,但雙方並未達成一致,一部分債權人遂選擇上訪。
在此背景下,此番警方對董順生等人採取刑事強制手段,被視作安撫部分債權人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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