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0日電/香港電台報道,資深大律師兼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認為,特區政府目前堵塞雙非孕婦來港產子的行政措施,不讓內地孕婦來港並不合法,促請政府交代法律基礎。
胡漢清認為,部分內地孕婦有合法工作證,理應可以合法入境,但基於懷孕而被拒絕入境,並不合法。
至於原意來港產子的孕婦,因為沒有預訂床位亦被拒入境,胡漢清表示,莊豐源案未有列明居港權附帶條件需要內地孕婦先要有預訂床位才能來港。因此,他認為,政府目前既不跟隨基本法立法原意,亦未有跟足莊豐源案的判裁。
胡漢清建議,政府應盡快提交立法會,就基本法中有關居港權的立法原意修改本地法例。若受到法律挑戰,可由終審法院作最終合理合法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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