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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指出,情人節臨近,是援交和“出租情人”的高峰期。(文匯報) |
中評社香港2月12日電/2月14日情人節將至,在一片甜蜜溫馨氛圍中,單身一族寂寞難耐,造就不法分子把握商機,將援交包裝為“出租情人”,實際是招攬嫖客。香港文匯報報道,近日有社交網站充當“淫媒”角色,只要網民付款160元,網站便會將援交少男少女的聯絡電話直接電郵給網民,交易過程更趨隱蔽,增加警方搗破難度。網站更教導援交少男少女在警察“放蛇”行動中的“甩身”招數。有律師表示,網站的行為形同“依賴他人賣淫維生”,最高可被判監10年。
情人節臨近下,近日多個附設援交區的論壇網站,湧現援交少男少女向嫖客招手的帖子,標題多是“情人節那星期便約我共度情人節吧!”、“保證有女朋友感覺”等,實際卻是提供性服務,有帖子列明收費1,000元至2,000元、時間約1小時至3小時、必須使用安全套、不接受性虐待等。
私下聯絡 避警掃蕩
網站甚至視援交為商機,向網民提出,只要付160元申請為“尊貴會員”,版主即向網民的私人電郵提供援交男女的聯絡電話,讓雙方私下直接聯絡,減低被警方發現的機會。
因應警方採用“放蛇”方式打擊援交,網站竟教導援交男女應對警察“放蛇”的方法,例如在房內收錢時,要求嫖客把錢放在桌上,而不是立刻放進錢包內,一旦被捕也能辯稱雙方沒有金錢交易。網站又教導援交男女當被警察查問時,有權保持沉默,不回答任何問題或否認警察的指控,又指警方一些引導援交男女招認的說話不可信,如“其實很小事,你招認後最多判感化”、“你認自己援交後,警方可轉你做證人,不告你”等。
開帖一次 回應過千
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預防青少年援交計劃主任謝紀良指出,每逢浪漫節日,如情人節,因受節日氛圍影響,是援交和“出租情人”高峰期。該服務處的援交求助個案由2008年的6人,增至去年的70人,當中6人是男性。他續稱,目前無法估計年輕男女從事援交的人數,原因是援交變得更隱蔽化,不能單單從網絡計算人數,“她們在援交網開一兩次帖已足夠,因已能收到過千名嫖客的電郵,繼而轉為在網上即時私下對話或經社交網站招生意”。
最令謝紀良擔心的是援交漸趨集團化,“過去有年僅10多歲的中學生擔當中介人,以裸照強迫女同學援交,藉以抽傭圖利,終被檢控”。他表示,此類“校園集團化”援交更難打擊,參與援交的年輕人或受強迫、或受利誘下拒絕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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