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協報兩岸經合周刊記者:請發言人介紹一下近期有關省市出台支持台資企業發展政策措施的情況?謝謝。
范麗青:支持台資企業把握機遇、應對挑戰是我們一向的努力的目標。自從去年下半年以來,已經有11個台資企業比較集中的省市相繼出台了鼓勵和支持台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這些省市是遼寧、江蘇、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等。上幾次的發布會我們也曾經介紹過相關的情況,這裡我給大家再介紹一下最近出台政策的福建省和江西省方面的有關情況。
范麗青:福建省今年1月15日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台資企業發展若干意見》,從“加大財政扶持”、“推動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支持拓展大陸市場”、“優化勞動用工服務”、“加強金融支持”和“優化投資環境”六個方面提出35條措施。這些措施的重點包括:該省5個部門每年各安排100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扶持台資企業技術改造、轉型升級、科技創新以及台商投資區、台商專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企業稅收;獎勵在閩新設總部企業;對在福建新設的研發機構,給予資金支持,最高資助達2000萬元;對台資中小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給予補助,對利用保單融資的,給予貼息等。
范麗青:江西省1月11日頒布了《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台資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從“加強投資引導”、“拓寬融資渠道”、“落實稅費優惠政策”、“鼓勵自主創新”、“加強企業和項目服務”和“提升服務水平”等六個方面提出優惠措施,支持台資企業發展。這些措施包括:支持大型台資項目列入江西省重大項目調度會,幫助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並且在滿足項目建設條件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和支持;對入駐江西省台資企業轉移承接基地、台商創業園的台資企業,和入駐贛台農業合作試驗區的台資農業企業,三年內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地方收入部分;為台資企業辦理項目審批、專利申請、出入境手續等開通“綠色通道”,建立有關部門與台資企業協會的定期溝通機制,完善台商權益保障聯席會議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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