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0日電/新華網報道,2月16日、18日,涉足球系列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一批足壇害群之馬在莊嚴的法律面前受到了應有的懲處。司法介入鏟除足球腐敗毒瘤,體現了黨和國家推動足球事業健康發展的決心,代表了人民群眾的迫切願望。低谷中的中國足球應當以此為契機,加快體制機制改革步伐,重回健康發展軌道,重塑中國足球形象。
2月的遼寧大地寒風凜冽。在丹東、鐵嶺法院的被告席上,陸俊、黃俊傑、張建強、楊一民、範廣鳴、王鑫、王珀等被告人接受法庭莊嚴宣判。這是何等的反差——昔日運籌中國足球的足協官員成為被告,曾經在綠茵場上接受眾人呐喊助威的球員被囚禁在鐵窗之內,過去“綠茵場上的執法者”面對國法的審判,以前“揮金如土”的俱樂部老板也成了階下囚……案件涉及面之廣、情節之嚴重令人震驚。貪官背後收錢、“黑哨”操控比賽、賭客場外運作、球員踢假球分錢……幾乎涉及足球圈各個層面的群體案件既令人憎恨,又讓人痛心。
從法庭審判的情況來看,足球聯賽管辦不分、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賭球的利益驅動,部分從業人員道德水準低下,法律管不著一場球的僥幸心態,官員、俱樂部之間以保持良好關係為借口互相拉攏毫無底線等等,都是導致腐敗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一味要求球隊奪冠、衝超,地方球迷、媒體只認可勝利,難以承受失敗的心態等因素,也加速了足球從業者不顧道德和法律約束,走上了利用操縱足球比賽結果獲取利益的違法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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