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日本騎車環球旅行者17日在武漢“弄丟”了自行車,武漢警方經過3天偵查於20日晚將該案偵破,並於21日凌晨將被盜自行車連夜“完璧歸趙”。面對“選擇性執法”爭議,武漢警方稱並不是日本遊客丟車了我們才重視,很多案子破不了,是受客觀條件限制。
日本人河源啟一郎武漢丟車事件,起初我只是把它當成笑話。因為在我的日常生活中,自行車丟失的事可不少見,不丟才怪。我上大學的時候,自行車從不買新的,只買二手車,還專挑那破破爛爛的,免得丟了又心痛。聯想到最近中國人在津巴布韋吃龜被抓的新聞,我覺得日本人在武漢丟車與中國人吃龜被抓這兩件事,都在意料之中,或者說是完全可以預見的笑話。
按照我平常丟車之後的遭遇,我堅信河源啟一郎的車找不回來了。我碰上這種事,報過案,但至今沒破案,後來這樣的事發生得多了,基本上就抱著一種破財免災的態度。我欽佩河源啟一郎環游世界的可貴精神,發生這種事,我願意用《西游記》的台詞開導一下他:你命中該此一遭。
不過,接到報案後,武漢警方為了找回這輛被偷的自行車,不僅迅速立案,還專門抽調多地警力,而且微博尋車也成了亮麗的風景線,甚至明星都參與進來了,僅僅三天後,自行車就物歸原主了。如此給力的破案速度,一舉顛覆了多年來我對自行車丟了報警也找不回來的印象。
外國人的車丟了,我笑了,因為我的車也丟了;外國人的車找到了,我悲傷了,因為我的車還沒找到。這種戲謔之後的悲傷,相比是很多丟車人看到這條新聞的感受。為何都是找自行車,警方給市民找車的速度跟外國人的相比,差距那麼大呢?這其實就是“超國民待遇”。儘管武漢警方否認選擇性執法,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日本人的車丟了找到了,我的車丟了從未找到過。
外國人丟車算是個偶然事件,車丟得最多的,還是普通市民。希望警方能夠把“超國民待遇”變成“准國民待遇”,扭轉我這種人的丟車情緒變化,同時找回我那些丟失的自行車。這樣,我就不用再滿懷愧疚地對我丟失的那些自行車說:我找不回你們,因為你們的主人不是外國人。(時間:2月22日 來源:生活新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