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3日電/中共中央最近印發了《關於加強新形勢下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意見》。對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作出全面部署。
新華社報道,《意見》明確了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總體要求。黨外代表人士是與中國共產黨團結合作、作出較大貢獻、有一定社會影響的非中共人士,包括民主黨派代表人士、無黨派代表人士、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等。政治堅定、業績突出、群眾認同,是黨外代表人士的基本標準,也是加強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根本要求。
《意見》對黨外代表人士的發現儲備、教育培養、選拔任用和管理等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有組織、有計劃地廣泛物色發現黨外代表人士,把綜合評價作為黨外代表人士推薦使用的必經環節。要全面加強黨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養,強化理論培訓,加大實踐鍛鍊力度,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學院主陣地作用。要加大黨外代表人士的選拔任用力度,認真貫徹黨外代表人士安排的政策要求,不斷健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切實搞好黨與黨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要注重黨外代表人士的管理。
《意見》提出,要把聯誼交友工作貫穿於黨外代表人士發現、培養、使用和管理各個環節。要廣交深交黨外朋友,不斷拓寬視野,廣泛聯繫各界人士。黨員領導幹部和統戰幹部要帶頭做好聯誼交友工作,各級黨政領導班子要發揮示範帶頭作用。
《意見》還對加強和改善黨對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領導提出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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