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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土地收入13年近13萬億 資金去向鮮有公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25 11:02:34  


 
  財政部的“2011年公共財政收支情況”顯示,2011年,全國財政收入103740億元,比上年增加20639億元,其中,地方本級收入52434億元。

  這顯示,2011年地方土地出讓收入占當年地方財政收入的60%。

  純收益約過半

  當然,上述收入並非完全是地方政府的純收益。地方政府的收益還要剔除包括徵地過程中對失地農民的補償等各種成本。不過,業內專家曾測算,除去徵地、拆遷、補償、稅費等成本,土地出讓的淨收益一般在40%以上。只是,這一數據尚未得到官方認可。

  財政部《關於201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顯示,2010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9109.94億元(此處土地出讓收入為財政部口徑,與國土部統計數據略有差別),當年安排支出為26975.79億元,這包括徵地補償拆遷補償等成本性支出13395.6億元、廉租住房保障支出463.62億元、用於城市建設的支出7531.67億元等。

  這顯示,2010年地方政府的成本性支出大約是當年土地出讓收入的46%,略高於業界的預測。

  但簡單計算可以得出,當年地方政府的純收益依然在1.5萬億元左右。

  記者獲得一份重點城市的官方土地出讓情況報告顯示,2011年該地土地出讓累計上繳財政專戶1079億元,扣除土地儲備等成本後淨收益621億元。這意味著,該地的土地出讓淨收益在60%以上。

  大頭用於城市建設

  土地作為一種重要資源,如能為社會帶來增值收益且用於民生,本無可非議。但這些財富的使用方向,各地卻很少對外發布。前述財政部報告有所提及,但仍較為籠統。其使用是否公平,是否存在貪腐之處,外界對此心存憂慮亦是必然。

  近年來,中央政府不斷做出對地方土地收入支出的規定。如財政部早在2007年發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就規定,要從2008年1月1日起,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從土地出讓淨收益中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安排用於廉租住房保障。

  其他還包括不低於15%的比例用於農業土地開發,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以及10%用於教育資金等。如果以此執行,就意味著地方要拿出超過一半的土地收益來用於民生工作。

  但依據上述財政部報告,地方政府土地收入的支出大頭依然是城市建設。

  韓俊也在《農民日報》的文章中指出,土地收益的分配是明顯向城市傾斜:去年土地出讓金的收入已超3.15萬億,但到去年10月末,土地出讓收益用於“三農”支出的只有1234億元。

  上述財政部報告也顯示,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支出僅占當年土地出讓總收入的1.59%。而在當年土地出讓收入各項開支之中,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也僅僅占到1.7%。

  韓俊表示,在符合國家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要把更多的非農建設用地留給農民集體開發,要讓農民直接分享土地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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