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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涉賤賣台糖土地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2-02-29 23:44:28


  中評社台北2月29日電/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2003年間涉嫌在前“立委”洪奇昌關切下,將台糖土地低於市價2億多元賣給春龍公司,台中地方法院29日依背信罪判處吳乃仁有期徒刑3年10月、洪奇昌2年4月。全案可上訴。

  東森新聞報道,“總統”大選期間,吳乃仁擔任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的競選總幹事,不料距離投開票日才相隔一個半月時間,即因案被判刑。吳乃仁目前人在國外,他表示這件事是公開招標案,在他離職半年後發生,執行的人不是他,與他無關,他會在回國後與律師研究,並提起上訴。

  除了吳乃仁,洪奇昌,春龍公司潘姓總經理判刑3年4月、台糖前資產處劉姓處長3年2月、台糖前月眉廠呂姓副廠長2年8月。前台中縣建設處副處長賴英錫則因春龍開發休閒農場案涉索賄,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8年徒刑。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吳乃仁在2003年間擔任台糖董事長,因時任“立委”的洪奇昌(右圖)關切協商要求,將春龍公司向台糖租用的霧峰工業區等土地“轉租為售”給春龍,吳乃仁指示當時的台糖劉姓處長等人賦予春龍公司“意定優先購買權”。

  判決書指出,吳乃仁不顧公營事業機構出售土地需陳報“經濟部”,即趕在公告地價調整前,以農地價格核定土地底價為新台幣6億多元,較查報建議地價短少2億多元,有損台糖公司財產利益,經台糖政風室循線查知。

  另外,春龍公司在91年向台糖公司承租前台中縣內的沙鹿鎮土地,申請開發休閒農場,其中部分土地位於農業保護區內,向前台中縣府建設局申請同意設置許可,前台中縣建設局副局長賴英錫被控前後2次共索賄1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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