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美國稅法時常修訂,但重大改革通常是一代人一次。上次重大改革發生在1986年,所以我們早就應該再來一次重大改革了。辛普森-鮑爾斯(Simpson-Bowles)提案中建議,取消所有導致財政收入減少的稅收支出,同時大幅下調稅率。不妨以此為出發點展開討論。
一個微妙的問題是,在2012年底至2013年這段潛在的獨特機會之窗,華盛頓方面應如何為重大稅制改革做好準備?時機非常重要,不僅是因為有這麼多減赤活動,也是因為如果收入方改革沒有處理得當,支出方改革的落實難度將會大得多。
人們忍不住會說,總統候選人都應提出詳細的稅改方案,讓選民能夠選擇。但現實不太可能是這樣的。在競選期間越多討論稅務問題,候選人不由自主許下的承諾就會越多——他們將承諾永遠不做某些事,這可能使稅務改革難上加難。
還有一種做法是:兩黨領導人應承諾把促進經濟增長、體現公平和降低赤字奉為稅改目標。他們應當承認,所有導致財政收入減少的稅收支出和特殊減免稅措施都必須放到桌面上重新討論。他們應確保自己的工作人員擬定各種各樣的改革方案。相關的國會委員會應當聽取各個派別專家的作證。然後,在大選結束之後,應當立刻展開磋商。在下屆總統任期中,很可能沒有什麼事情比稅改更加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