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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提案聚焦民間借貸:體外循環不如立法收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3-07 18:39:44  


 
  讓民間資本陽光化

  “溫州的金融改革方案很快有望批下來了。”同樣來自浙江省的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商銀行溫州分行營業部副總經理金穎穎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民間借貸,一方面是大量資金找不到投資需求,另一方面企業又有大量的資金需求,兩方面自然而然就結合起來,這是擋不住的。一定要讓民間資本陽光化,如果我們的金融體制不改革,大量的資金就在金融體系外循環,因此應該放開納入正規的監管。現在到底民間借貸還有多少問題,誰也不知道。金融體制改革已經到了很迫切的地步,不從根本體制解決的話,資金體外循環的規模越來越大,潛在的風險也會越來越大,這是一個非常可怕的事情。”全國人大代表、浙江工業大學浙商創新發展研究院院長程惠芳對記者表示。

  實際上,日前有媒體報道稱,《放貸人條例》草案第五稿已經在“兩會”前夕上報到國務院,並稱最新版本將允許自然人從事借貸、放貸人利率上限不高於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

  “高於法定利率4倍屬於高利貸這條紅線不能放開。”中國銀行戰略管理部副總經理宗良認為,高於4倍的利率會促使借款人將資金投到一些高利潤領域,而不是去做實業,甚至借舊還新,催生金融系統風險。

  3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出,“規範各類借貸行為,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

  周曉光認為,在制定和出台《民間借貸法》的過程中,應明確民間借貸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明確民間借貸的監管部門;建立和完善民間金融的市場退出機制;在民間借貸繁榮的地方建立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規範民間借貸的合同或借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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