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領導職數的多少,按程序應當是根據單位的級別、內設職位、人員,經過當地編委會研究,報上一級審核後確定的。然而,佛山市高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卻有14位副局長,著實讓人難以接受,但仔細翻翻,原來這並非佛山的“專利”,深圳市早就有“一正二十副”的“先例”。
看來,“副局超編”問題早已不再“刺目”。超編問題的產生的確有些大部制改革的“過渡時期”的“因素”,但一些部門總秉持“自然減員”來使領導幹部“內部消化”,這讓人事體制走進“能上不能下”的死胡同,因此,“副局超編”不僅折射出官場流弊,更暴露出體制的“病態”。
現實也表明,當方丈多了的時候,不僅和尚們吃不飽,而且由於互相爭權,常常導致一座寺廟走向衰敗,“副職超編”勢必會造成“九龍治水”的混亂局面,不但不會提高效率,反而導致行政效率低下、資源浪費,更容易形成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甚至會助長腐敗。
不可否認,幹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這是幹部人事制度的準則。超編現象的背後,折射出單位改革過程中為平衡各方利益,尤其是“照顧”被撤部門領導的利益,同時超編的幹部遲遲不願退休,造成官員的流通渠道“閉塞”,公務員隊伍由此越來越龐大。因此,“副職超編”完全將責任推給“大部制”有些不妥,根本還在於體制的弊端。
顯然,要打破幹部“能上不能下”的困局,革除內部消化不良帶來的“內部耗損”,應當暢通機制,多管齊下。首先,要健全相關制度。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加大競爭性選拔幹部力度,進一步暢通幹部“下”的渠道,讓幹部“既能上又能下”。其次,加強監督管理。機構編制委員會要負總責,嚴格機構編制的審核監督;要暢通“網絡、電視、電話”三位一體的機構編制監督體系,加大曝光力度,嚴肅查處違規設領導職數、設編等問題。(時間:3月16日 來源:新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