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添新丁補貼將調整
徵求意見稿還規定,如果領取公租房租金補貼的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資產等情況發生變化,申請人應在60日內如實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報。其中因家庭人口變化的,申請家庭則需要重新辦理公租房資格審核,之後再申請租金補貼。重新審核可直接填寫《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家庭情況變更核定表》,原租金補貼登記編號不變。新生兒登記戶口後家庭提出增加保障人口的,經街道辦事處、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核後就可以直接調整租金補貼方案。
領取租金補貼的廉租家庭資格出現變更、取消,如果仍符合其他家庭公租房租金補貼條件的,申請家庭可按照其他家庭公租房租金補貼的標準“降檔”領取補貼。
年審不及時將停發補貼
除廉租家庭外,其他公租房租金補貼家庭將每年進行年度複核,在每年4月持相關證明材料如實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申報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資產等變動情況。未發生變動的也須申報。
如果領取補貼的家庭沒有在4月內進行申報,5月起租金補貼將停發。補報家庭將在審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復發放租金補貼,但是停發期間的租金不予補發。
如果公租房租金調整,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要在租金調整的次月起對其公租房租金補貼額度進行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