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國雄去年九月衝擊遞補機制論壇,前日被判即時入獄兩個月,正等待上訴。
|
中評社香港3月22日電(記者 葉紹堅)去年九月衝擊遞補機制論壇的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刑毀及擾亂公眾秩序罪成,被判即時入獄兩個月,正等待上訴。民建聯擬去信立法會內會,要求就啟動罷免程序進行討論。內會主席劉健儀說,如果有議員提出,內會會討論事件。
根據《基本法》,任何議員被判監一個月或以上,如獲得立法會三分二議員通過,就會解除該名議員職務。而根據《立法會條例》,當立法會議席出現空缺時才會舉行補選,但不得在立法會現屆任期結束前的4個月內舉行。
按前日裁決,梁被判即時入獄兩個月,其餘衝擊遞補機制論壇的4人各入獄3星期。梁同時要為毀壞公物賠償四千元。
民建聯昨日決定去信立法會內會,要求就啟動罷免程序進行討論。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解釋,有人引用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的個案,指其當年被判入獄超過一個月,無須等待上訴結果,罷免程序已自動啟動,故他們才要求在內委會討論如何處理事件,而並非提出罷免。
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表示,明白各被告關注遞補機制對港人權利的影響,法庭亦尊重各人表達的權利,但如果觸及人身安全,法庭須考慮這種因素,各被告當日的行為,不單踐踏出席者的基本權利,被告進入會場時亦可能導致被告及會場職員的受傷。
羅官認為,這些妄顧安全的行為,需要從嚴厲角度去量刑,但考慮到各被告並非謀取私利,以及各人參與的程度,判處相關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