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放開社會資本投資限制
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各部門和地方政府現有的管理職能和審批事項要逐一審核,再取消和調整一批審批事項。重點放開對社會資本投資的限制,打破壟斷,擴大開放,公平准入,鼓勵競爭。
完善並嚴格執行審批項目設定和實施制度。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任何行政機關不得設定或變相設定審批事項。加強對審批權力的監督制約,推進審批過程、結果公開,強化全過程監控。
6 預算公開將細化到“科目”
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逐步減少專項轉移支付,擴大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完善轉移支付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資金分配過程和結果公開制度,以公開透明促進規範管理。
提高預算編制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嚴格控制預算事項和支出調整。今年年底前縣以上各級所有預算單位、有條件的鄉級預算單位全部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大力推進預算決算公開。報送全國人大審查部門預算的國務院部門和單位,要公開全部預算決算表格,並細化到款級科目,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三農”、保障性住房等支出要細化到項級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