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7日電/財政部昨日(26日)下發通知規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強調地方社保基金結餘可轉存定期存款和購買國家債券,地方財政部門不得動用基金結餘進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
“確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保值增值”
據新京報報道,根據通知規定,地方各級財政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社會保險基金結餘情況,在與有關部門協商的基礎上,提出可轉存定期存款或購買國家債券的基金結餘數量和期限的建議;財政國庫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制定具體轉存定期存款、購買國家債券的操作方案,並按規定的程序實施。地方財政部門不得動用基金結餘進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地方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基金保值增值制度及運作機制,在確保基金支付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將精簡社保專戶數量
此外,財政部稱,在地方財政專戶清理整頓核查工作中發現,一些地方存在著社會保障基金多頭開戶和重複開戶問題。地方各級財政社會保障部門要配合財政國庫部門做好社保專戶的清理、歸並、開設等賬戶管理工作。省、市級社保專戶今年年底前原則上要精簡歸並到5個;縣級社保專戶精簡歸並到3個,並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分賬核算、按政策規定計息。同一家商業銀行只允許開設一個社保專戶。今後隨著社會保險省級統籌工作的推進,還要進一步精簡社保專戶數量。
分析稱為防止其他地方自行投資
此前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於3月20日發布消息稱,經國務院批准,社保基金理事會受廣東省政府委托,投資運營廣東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結存資金1000億元。廣東千億養老金將主要投資於國債、銀行存款、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固定收益的產品,委托人可獲得不低於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此舉在全國尚屬首次。
中國政法大學法和經濟學研究中心副教授胡繼曄表示,財政部此次發文屬於重申之前的規定。廣東千億養老金委托社保基金投資運營後,其他地方可能會萌發自行投資的衝動,為防止其他地方社保基金自行投資,財政部重申此項規定。
有觀點認為,財政部限定地方社保基金結餘投資定期存款和國債,不得進行其他形式的直接和間接投資,與廣東千億養老金入市衝突。
對此,胡繼曄解釋稱,廣東一部分社保基金結餘委托社保基金理事會運營是得到國務院批准的,與財政部的規定不衝突。財政部的規定強調的是地方政府不能自行利用社保基金結餘進行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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