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事!
只有各國通力合作,才能實現普遍核安全的共同目標。在此,我願就新形勢下增進核安全提出以下主張。
第一,堅持科學理性的核安全理念,增強核能發展信心。核能在保障能源安全、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們應該正視核能安全風險,吸取核事故教訓,採取有效措施,增強核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推動核能的安全、可持續發展。
第二,強化核安全能力建設,承擔核安全國家責任。我們應該建立健全核安全法律和監管體系,強化核應急隊伍建設,加大研發投入,加強人員培訓,為加強核安全提供制度保障,為應對緊急事態提供機制保障,為提高核安全水準提供技術保障,為增強核安全能力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第三,深化國際交流合作,提升全球核安全水準。我們應該推進核安全國際法律文書的普遍性,並使其得到嚴格遵守和切實履行。要充分發揮國際原子能機構作用,推廣核安全標準和規範,分享核安全先進經驗和做法。要積極提供核安全援助,重點幫助發展中國家建立和完善核安全基礎架構,提高核安全技術水準。
第四,標本兼顧、綜合治理,消除核擴散及核恐怖主義根源。我們應該堅持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堅持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的新安全觀,堅持以和平方式解決熱點問題和國際爭端,為加強核安全營造有利國際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