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3日電/屋宇署昨日向逾八萬個新界村屋單位發信,要求業主自願申報僭建物。不過,身兼律師會會長的屯門鄉委會主席何君堯,繼續呼籲村民毋須理會登記制度,更直指為村屋僭建物進行登記,可能會影響單位價值;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則強調,容許天台半層僭建物等納入登記計劃,毋須即時清拆,已是寬待處理。
星島日報報道,對於有村落張貼通告,指新界廿七鄉已達成共識,不會配合僭建物登記計劃,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表示,申報計劃是寬待處理村屋僭建問題,鄉議局亦表示歡迎,呼籲僭建物業主把握這六個月時間,向當局申報。“這是務實做法,可以遏止新僭建物出現,亦可以保障新界僭建物的安全。”屋宇署昨日起將僭建物登記表格,郵寄到大約八萬多個村屋單位郵箱,鼓勵申報。
林鄭月娥說,政府對鄉村僭建物執法需要跟從既定程序,屋宇署會按收到僭建物投訴量的多寡,定出執法目標村落,並委託顧問公司入村調查及蒐證,預期首個清拆令最快要六月底才可發出。
對於鄉議局表示需要時會訴諸法律,林鄭月娥指香港是法治之區,一切均依法辦事,鄉議局對條例的詮釋如果有異議,亦可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她認為並無問題。她強調,政府政策有延續性,市民毋須因政府換屆,擔心執法工作動搖,她有信心下屆政府會嚴格執行相關法例。
不過,屯門鄉事委員會主席何君堯認為,村民要找測量師或建築師證明僭建物是否有結構性危險,做法勞民傷財,亦是徒勞無功,更直指為村屋僭建物進行登記,有機會令業權受到影響,加添出售或借貸的困難。
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則說,新界全部二十七個鄉委會已有共識,不鼓勵村民登記僭建物,認為政府在清拆僭建物時要考慮安置村民。問到村民會否阻撓屋宇署人員入村巡查,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說,鄉村治安一向和諧,如果村民見到陌生人,會表現齊心。
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則重申,由村民自行決定是否向當局登記僭建物,又希望村民在收到清拆令後,先到鄉議局了解,以考慮是否協助提出訴訟,以釐清法律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