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車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符合規定而未購買臥鋪票的,按實際乘坐的硬座票價的80%給予補助。可以乘坐軟臥而改乘硬臥的,不再給予補助。
夥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幹
《辦法》規定,出差人員的夥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實行定額包幹,每人每天50元。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夥食的,不實行包幹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夥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每人每天在50元以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接待單位收取的夥食費用於抵頂招待費開支。
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實行定額包幹,每人每天30元,用於補助市內交通、通信等支出。出差人員由所在單位、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公雜費減半發放。
出差不准接受公款支付的游覽
根據《辦法》,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在途期間的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小型調查研究會等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均回所在單位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到基層單位實(見)習、工作鍛煉、支援工作以及各種工作隊等人員,在途期間的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差旅費開支規定執行;在基層單位工作期間,每人每天發放夥食補助費15元,不報銷住宿費和公雜費。
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准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請客、送禮、游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