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0日電/“立人”資產處置工作今起啟動。這是4月7日,溫州立人教育集團有限公司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立人處置辦)發布的第9號公告中的重要內容。
據錢江晚報報道,此前的兩份公告顯示,泰順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已聯合印發了相關文件,要求去年10月31日立人集團宣布停止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前後,若有黨員幹部提取不合規定資金,“必須一律自行退還”。
另外,經各地分區域公示,對候選人按照推選辦法進行審核後,77名立人集團的債權人代表也已產生。目前“立人”被查明的資產共有31項,包括礦產、房地產和教育產業等。
登記在他人名下,但屬於立人集團的股權
也在處置範圍之內
4月7日,立人處置辦第9號公告稱,資產處置工作將於今天啟動,並列出了處置的原則、方式和範圍等。
處置原則包括:合法原則。資產處置工作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及政策的規定;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處置工作公開,信息披露及時,所有債權人地位平等,債權人代表參與處置工作的監督;
分類處置原則。根據各類資產項目的不同情況,採取有針對性的處置措施;
資產價值最大化原則。根據資產的實際狀況和特點,研判最有利於實現資產價值的處置方式,最大限度實現資產的變現價值。
處置方式則是,根據各類資產的不同情況,採取追贓、轉讓、拍賣、抵債和續建等分類處置措施。
具體項目處置,還要按照“項目通報—徵求意見—公布方案—處置實施”的程序進行。
引人關注的處置範圍寫明,立人集團及所屬企業的所有資產,包括不動產、動產、債權以及其他財產權等;登記在立人集團及所屬企業名下、雖登記在他人名下但屬於立人集團及所屬企業實際出資的股權、礦產權;公安機關在刑事偵查中追贓到位的資產;其他屬於立人集團及所屬企業的資產。
泰順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洪周榮昨天下午介紹,資產處置工作具體方案,也應該很快就會出台了。
“這件事接下來有任何進展,我們都會及時發布信息。”洪周榮說。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立人”被查明的資產共有31項,包括礦產、房地產和教育產業等。
泰順縣相關部門起先公布了“立人”22項資產,隨後在3月16日的“第4號公告”中,又提及“在原已公布資產項目的基礎上。公安部門在偵查階段新發現資產9處,現正在進一步核查中”,並列出了一份清單。
從這份清單上看,其中不乏“立人”董事長董順生以個人名義投資的商業地產等,比如“2001年以董順生夫婦的名義投資了1000多萬元購買了北京崇文區二環路大都市商業區商鋪,現已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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