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1日電/新華網報道,青海省政府新聞辦11日舉行玉樹地震災後重建工作新聞發佈會,就玉樹重建進展、重建資金安排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等情況進行了通報。有關人士表示,玉樹災後重建資金實現“三有”管理,未出現重大違法違紀問題。
“經過各方面的不懈努力,玉樹災後重建各類資金管理和使用逐步實現了有章、有序、有效的規範管理,沒有發生擠佔、挪用等大的違規違紀的問題,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和社會的廣泛認可,確保了災後重建的需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副指揮長、青海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廳長匡湧在新聞發佈會上說。
匡湧介紹,根據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國家確定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資金總盤子為316.5億元,由中央和省級財政、社會捐贈資金及居民個人自籌等組成。
截至目前,青海省財政及省民政廳、省紅十字會和省慈善總會累計撥付玉樹災後重建資金219.84億元,省級玉樹重建相關部門和玉樹州財政局按項目進度共撥付到項目實施單位174.66億元。
據介紹,玉樹重建資金的使用管理主要是加強制度建設,制定下發了玉樹地震災後重建項目建設單位管理費安排使用、重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驗收等一系列措施來規範資金運行,採取預撥、墊付、借款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確保重建資金需求和安全運行。
在強化資金監管方面主要採取了動態監管、程式控制、定期檢查等三大措施,確保重建資金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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