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6日電/廣東省監察廳和廣東省打擊商業賄賂專項行動小組15日通報,廣東開展打擊商業賄賂專項行動以來,已查處廳級幹部14人,處級幹部43人,並查處充當不法分子“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及政府公職人員21人。
據新華網報道,廣東省監察廳副廳長、廣東省打擊商業賄賂專項行動小組副組長陳偉東介紹,廣東開展打擊欺行霸市、打擊商業賄賂、打擊制假售假的“三打”行動以來,打擊商業賄賂專項行動小組採取有力措施,加大查辦案件力度,截至4月13日,全省查結商業賄賂案件147件,正在查處842件,涉案金額2.23億元,涉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10人,其中廳級幹部14人,處級幹部43人,科級幹部149人。同時,查處非公經濟體商業賄賂犯罪案件29宗42人。
陳偉東說,從已經查結的案件看,商業賄賂違法犯罪發生的領域主要涉及土地轉讓、工程建設、醫藥購銷、金融借貸、資產清算、礦產資源開發、國有企業經營等重點領域和方面;一些國家公職人員與犯罪分子沆瀣一氣,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影響惡劣;有的案件在一個單位內涉及多個崗位、多個部門的人員;作案手段趨向隱蔽,形式多樣,增加了查處難度。
陳偉東表示,在打擊商業賄賂專項行動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入排查案件線索,目前全省已排查商業賄賂案件線索1074條,著力查處居民住房、學校教育、食品安全、醫藥購銷等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商業賄賂案件,重點查處工程建設、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礦產資源開發、金融信貸、商貿經銷、客運物流、餐飲旅遊、休閒娛樂等領域和行業的商業賄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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