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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同學在人人網的個人空間。 |
七、一大學生網上散布“針刺”謠言被拘
2011年10月20日,重慶交通大學土木建築學院06級本科生皮某某在百度重交吧以“我熱,針ci事件居然鬧到重慶了”為題發帖,引起許多網友關注並回帖。“針ci”信息很快在該校部分學生中傳播,並引起了一定程度的不穩定情緒。皮某某後來在發出的“個人聲明”中說,他在與母親通電話時,聽說老家永川出現犯罪分子疑似用毒針扎小孩的事件,而母親在電話中一再要求注意安全,於是他在未經核實真實性的情況下以“‘針刺’鬧到重慶”為題在網上發帖。
皮某某主觀上是想提醒同學們注意安全保持警惕,但客觀上違反了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鑒於皮某某認識到自己違法行為的實質,警方依法對其作出治安拘留3日的處罰。
重慶市公安局網監總隊一位陳姓警官說,公民在網上散布和傳播“針刺”言論,原則上定性為刑事犯罪。鑒於皮某某是在校大學生,尚未有證據證明皮某某是主觀故意,警方才作出這樣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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