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闖黃燈很危險
對於闖黃燈的行為,行人王女士很反對:“機動車闖黃燈太危險了,對於闖黃燈的車輛就是應該處罰,否則大家都闖還不亂套了?”王女士認為,如果不嚴格管理,闖黃燈的行為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治理。
李師傅是名公交司機,在他看來,闖黃燈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應該罰錢、扣分。平時開車的時候,他經常看到信號燈前很多司機見到黃燈仍然不停車,而他自己如果看到綠燈只剩兩三秒了,就會主動減速停車。
但是,也有不少平日開車的司機表示,闖黃燈並不是違法行為。平日裡,作為司機還是會盡量不闖黃燈,可如果遇到急事,路口人、車又不多,還是有可能會闖黃燈。
那麼,闖黃燈的行為到底應該如何定性?浙江省嘉興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決給出了答案。
嘉興中院認為,闖黃燈行為是否違法,涉及對道交法的條文“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的理解,是一個法律解釋問題。而出於安全駕駛的目的,對這一條文的理解應當基於“謹慎規範”的理念,即理解為“黃燈亮時,只有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除此之外,車輛不得繼續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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