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1日電/新華社報道,蘇丹外交部20日發表聲明說,蘇丹政府為與南蘇丹恢復關係正常化提出了4個條件。
聲明說:“蘇丹依然希望同南蘇丹保持正常關係,但是否能夠實現這個目標將取決於南蘇丹政府是否遵守蘇丹政府所提出的4個條件。”
這4個條件是:南蘇丹政府明確承認兩國業已簽署的所有協議和諒解備忘錄,特別是有關安全問題的6份協議,包括2012年1月10日在亞的斯亞貝巴簽署的《互不侵犯與合作協議》;南蘇丹政府根據兩國業已簽署的協議明確承認1956年1月1日邊界;停止侵犯蘇丹領土,從蘇丹青尼羅河州和南科爾多凡州撤出其軍隊,斷絕同在這兩個州活動的“蘇丹人民解放運動”(北方局)的聯繫,並停止向這個反政府武裝組織提供支持;停止支持和庇護至今仍然拒絕簽署和平協議的達爾富爾地區反政府武裝組織。
另據報道,南蘇丹政府20日為同蘇丹政府恢復談判以解決兩國之間懸而未決問題提出多項條件,包括蘇丹停止支持南蘇丹境內的反政府武裝組織、停止轟炸南蘇丹領土、執行《全面和平協議》剩餘條款以及落實關於劃定兩國之間邊界的協議等。
蘇丹總統巴希爾20日在喀土穆宣佈,蘇丹軍隊當天以武力收復了哈季利季油田。南蘇丹政府當天也宣佈,南蘇丹總統薩爾瓦.基爾已經命令該國軍隊立即撤出他們佔據的哈季利季油田。
根據海牙國際法院2009年的裁決,位於蘇丹和南蘇丹邊界北側的哈季利季油田屬於蘇丹領土。但南蘇丹政府上月宣佈哈季利季油田屬於南蘇丹。連日來,蘇丹和南蘇丹軍隊在哈季利季油田附近持續發生衝突。巴希爾18日對南蘇丹宣戰,並誓言要推翻由蘇丹人民解放運動領導的南蘇丹現政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