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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瑋。資料圖 |
中評社台北4月22日電/中國國民黨發言人殷瑋今天表示,“憲法”明文將“立委”對行政權的質詢交給“行政院長”及部會首長來答覆,而非“總統”,民進黨若堅持“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需即問即答,是創造憲政惡例。
殷瑋強調,馬英九樂意與各界對話,“立委”當然也不例外,但“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的首要前提是“合憲”,民進黨不應不顧憲政根本,也不應扭曲馬英九的原意。
他說,民進黨如果真心想要對話,不應對“總統與在野領袖會談”推拖拒絕,因藉由朝野領袖見面,可在不踐踏憲政體制的情形下,進行開放形式的對談與問答。
殷瑋說,依據“憲法”規定,“總統”由民選產生,對全民負責,並不對“立法院”負責;對“立法院”負責的是“總統”任命的“行政院長”與各部會首長。
此外,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明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民進黨的堅持已超越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規定的內容與精神,將使總統“閣揆化”,混淆“總統”與“行政院長”的憲法角色。
殷瑋說,不論是總統制的美國,還是雙首長制的法國,總統至國會進行演說、國情咨文時,皆未有國會議員質詢的憲政實踐。
他說,李登輝向“國民大會”報告是因為原本“總統”是由“國民大會”選出,在“國大”未廢前延續慣例,有其憲政原理及時空因素,民進黨認為立委可質詢總統的憲法依據為何?國外有沒有任何類似實踐?
殷瑋指出,馬英九樂意在維護憲政體制的前提下促進朝野對話,這也是“國家領袖”應具有的格局。民進黨如果對於質詢馬英九如此執著,大可不必對於“總統與在野領袖會談”有所推拖,理應全力促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