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人民日報:菲律賓罔顧史實聲索 絕不會得逞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24 10:42:22  


  中評社香港4月24日電/《人民日報》海外版24日發表題為《罔顧史實的聲索絕不會得逞》的文章說,中菲在黃岩島對峙多日,菲美於近日聯合軍演,南海問題再次被推到世界輿論的聚光燈下。菲律賓擺出一副“小國被大國欺淩”的可憐模樣,妄圖讓美國扮演“打抱不平”的“英雄”角色。儘管心機算盡,然而,既不符合國際法原則,又罔顧歷史事實的聲索,永遠無法得逞。

  文章說,南沙和西沙群島均屬中國固有領土。菲律賓和越南等國對南海諸島提出領土要求的唯一依據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稱《公約》)中規定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制度。其實,這個唯一依據並不能成為“奪理”的“強辭”。

  首先,《公約》只是允許沿海國家建立200海裡專屬經濟區,並無任何條款規定沿海國家可以據此聲索或侵占他國固有領土。同時《公約》也無法取代其他既成的國際法準則。《公約》開篇即已闡明,“本公約締約國,在確認本公約未予規定的事項時,應繼續以一般國際法的規則和原則為依據。”

  其次,確定領土歸屬更為有效的是歷史性權力原則和時際法原則,即最先發現、最先占有與最先管轄的原則。中國對南海諸島的管轄,自宋元以來已有近千年的歷史;只說在近現代,日本戰敗後,中華民國正是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對南海諸島實施接收並得到國際公認;1947年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圖》就已在南海標明了九段線;新中國成立後也在1958年發布的《關於領海的聲明》中重申了中國對南海諸島的領土主權。在這一系列進程中,菲律賓等國對此從未表示過任何異議,越南總理範文同還在發給周恩來總理的公函中對中國《關於領海的聲明》予以承認和贊同。只是在上世紀70年代後,尤其是在1994年《公約》生效後,菲越等國才覺得有利可圖與有機可乘,這才開始援引《公約》,對中國固有領土領海提出主權要求。從時際法原則上來看,這未免滑天下之大稽。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