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30日電/從5月1日起,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為由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因感染艾滋病病毒不適合原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應當將其調整到合適的崗位,併為其病情保密。這是湖南省衛生廳日前向社會公佈的《湖南省實施〈艾滋病防治條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作出的新規定。
據新華社報道,《辦法》明確,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為由解除勞動關係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辦法》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將符合救助條件的艾滋病病人納入相關社會救助範圍。對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願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有關企業事業單位、社區組織應當提供就業幫助。
湖南省衛生廳廳長張健介紹說,截至2011年12月31日,湖南省累計報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近14000例,其中一半以上經性接觸途徑感染。同時,男同性戀染病比例迅速增加。
為了做好艾滋病防控工作,《辦法》規定,賓館、酒店、髮廊、洗浴桑拿等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經營者應當查驗服務人員的健康合格證明,不得允許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的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承擔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艾滋病檢測列入營業性服務場所服務人員健康檢查項目。
《辦法》明確規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應當將感染艾滋病的事實及時告知與其有性關係或者其他可能被傳染者,並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防止傳染,就醫時,應當將感染艾滋病的事實告知接診醫生。
此前,湖南等省份擬推行艾滋病檢測實名制引發熱議。但在此次公佈的辦法中,並沒有關於艾滋病檢測實名制的條款。湖南省衛生廳副廳長方亦兵表示,對於艾滋病檢測應以自願為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