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工程分給行賄者
在受賄罪方面,檢方指控稱,王紀平於2002年至2009年期間,單獨或夥同其親屬,利用擔任地稅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產品採購、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山東浪潮商用系統有限公司、鐘小春等單位及個人給予的款物共計價值435萬餘元。
王紀平提供的工程承攬幫助,包括通州區地稅局業務綜合樓、市地稅局稅務檔案館工程、市地稅局燕山分局納稅服務用房工程室內裝飾工程、市地稅局幹部培訓中心、稽查辦公樓、部分基層地方稅務所、東城區地方稅務局綜合辦公樓。而在幫人攬到工程後,他通過弟弟王亞平,先後多次收受承包方給予的現金和儲蓄卡共計人民幣152萬元。
王紀平的家屬多次參與到其受賄行為中。除了其弟弟王亞平外,王紀平還通過其子王漢晴,先後多次收受賄賂款,數額在150萬元以上。此外,他還通過妻子鄧建軍,收受他人給予的美元1萬元,折合人民幣82768元。
在下屬工作調動方面,王紀平也收受賄賂。據檢方指控,王紀平曾接受畢林楓的請托,為畢林楓之子畢然的工作調動提供幫助。為此,王紀平收受畢林楓給予的“伯樂相馬”玉雕件一套,價值人民幣120萬元。
地稅窩案
今年4月,市地稅局原副巡視員任依娜因貪污550餘萬元,而被市一中院判處無期徒刑。今年5月,市地稅局計劃財務處原副處長彭英斌因受賄180餘萬元,而被東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今年11月8日,市地
稅局票證管理中心原主任刁維列,因涉嫌在招投標過程中受賄1164萬元,而在市一中院受審。今年11月11日,和王紀平共同貪污1047萬元的女子趙耘,因涉嫌犯貪污罪和單位行賄罪,而在市一中院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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