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日電/鑒於薄熙來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由中紀委對其立案調查。新華社文章稱,對於這一決定,中共黨員和普通民眾紛紛表示支持,認為中央的這決定是正確的、及時的而且是必須的。但是在境外,確有一些人、一些媒體或別有用心、或出於本能對這一決定說三道四,甚至不惜捕風捉影製造謠言,傳播傳聞,有限謠傳讓人感到很好笑。
虛假報道 成可恥笑料
比如,有一家有影響的境外媒體,竟報道了北京郵電大學校長方濱興因為涉及相關事宜而被拘的“消息”。
看到這則“消息”,方濱興立刻在微博上回應稱,他這兩天正作為組長在評審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千人計劃”,卻被境外媒體給“消失了”。
他說,這令人大跌眼鏡。這家境外媒體戲弄中國網民的智商,應該及時向我及中國網民道歉,才不失主流報刊的風範。否則我要問,你們登載新聞的謠言率是多少?不要說是0%,因為這必定是謠言!
這起虛假報道的鬧劇在中國網民中成為了可恥的笑料。
稍知中國國情 即知荒唐
還有一些境外媒體和人士按照“有事沒事添點亂”的傳統,稱對薄熙來涉嫌嚴重違紀的立案調查凸顯了“中國以黨紀冒充國法的尷尬”,對中共按照黨的紀律依照正常程序處理黨員說三道四,散佈“政治鬥爭”“權力鬥爭”的謠言。
稍知中國國情的人們都會認為這樣的說法很荒唐。政黨的特徵之一就是有自己的組織紀律,這在世界各國概莫能外。在中國,要想成為一名共產黨員,首先必須宣誓嚴守黨的紀律,遵守黨的章程。任何政黨,如果失去了紀律約束,還可能生存和發展嗎?
中共中央宣佈薄熙來停職並對其立案調查時,依據的就是《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
中共紀檢機關對違紀黨員立案調查十分正常,但黨紀並不代替國法,按黨紀查處黨員錯誤更不意味著“黨內政治鬥爭”和“黨內路線鬥爭”。《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明文規定,“調查中,若發現違紀黨員同時有觸犯刑律,應適時將案件材料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去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37,859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2,893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334人。更早之前,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也是在違紀事實被查清後,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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