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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世銓:為“後九二共識”化解分歧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6-03 00:24:05  


 
  根據以上情況,筆者認為,大陸的一個中國原則,涉及到兩岸政治定位的,有兩點重要內涵:

  (1)“新三句”中有“就兩岸關係而言”這個條件子句,也就是把兩岸關係和其他關係,如國際上的關係區分開來,忽略了這個子句,在解讀“新三句”時就可能出現某些困擾。(2)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應當可以理解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大陸也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和台灣“國家統一委員會”1992年8月1日通過的“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是接近的,即“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大陸還明確,這兩部分可以平等協商,共議統一。

  有人統計在台灣的法律文件中,有56條,特別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都明確把兩岸定位為“一國兩區”,但這兩區都是“中華民國”的兩個地區。

  很明顯,兩岸都接受“一國兩區”,但分歧是:台灣明確兩區都屬於“中華民國”,而大陸則只說屬於中國,沒有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的問題,這是大陸自“九二共識”以來一貫的立場。2000年7月13日,錢其琛前副總理在北京接見台灣媒體負責人訪問團時說過,一個中國並不是“非此即彼”,兩岸只要堅持一個中國,不必在一個中國到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上打轉。化解這個分歧是取得“後九二共識”的核心問題。

  (二)主權和治權分開處理

  馬英九主席主張,兩岸在法理上互不承認,但在事實上互不否認,用把主權和統治權區分開來的方式解決兩岸法律和政治分歧。2009年5月,他在接受美國《時代》週刊採訪時說:“兩岸處理這項問題(主權)可以在法律層次上相互不承認,在務實的層面卻相互不否認。”他在接受德國《國際政治》雙月刊(2010年1-2月)書面採訪時表示:“我們同德國一樣將主權和統治權加以區分,用此方式解決(兩岸)法律上與政治上的困擾。”

  大陸至今沒有公開對馬英九主席的上述主張予以回應。大陸對兩岸法律和事實現狀的基本立場一直是胡錦濤在中共十七大(2007年10月)所做政治報告中的描述:“儘管兩岸尚未統一,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解決兩岸問題的途徑是“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大陸認為兩岸是處於“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而且根據“一國兩制”的基本政策,兩岸統一後台灣同胞還是自己管理台灣的內部事務。因此筆者認為,只要確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在統一前,兩岸將繼續各自管理內部事務。所以,在探討兩岸政治定位時,把主權和治權分開來處理應當是兩岸可以討論的一種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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