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7日電/根據國家發改委要求,6月1日起將全面試行居民階梯式電價。截至目前,江蘇、上海、河南、山東、湖北等地已陸續公布階梯電價實行方案;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省市也已密集展開階梯電價聽證會籌備工作。
階梯電價意味著多用電者多付費,可促進節能減排,很多網民對此並不反對。不過,不少網民指出,階梯電價聽證會的舉行要充分尊重現實與民意,不應走過場;階梯電價具體方案要做到成本透明,且最好不加重老百姓的生活負擔。
電價“階梯”應有升有降
新華網網民“陶短房”認為,階梯電價在全國範圍內鋪開在即,至今已有20個省份公布了聽證方案,但是,在已經公布的方案中,有的方案被批評為“只升不降”。因此,接下來,能不能讓公眾滿意,不僅要看聽證會能否更加透明地舉行,還要看聽證方案能不能根據民意做出合理調整。
“陶短房”說,實行階梯電價的目的是節能,那麼,就需要實行節能者低價、不節能者高價的“階梯”,同時,把賬算清,把話說清。但願這一個又一個“階梯”,不是一個又一個“能上不能下”的單向扶梯,而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與百姓生活水平提高的實際需要,既能上也能下的“階梯”。
也有網民認為,聽證會要重民意,詳細分析討論民眾提出的每一條意見,不要做樣子。比如電價實行階梯價、多方案有無必要,到底一套方案好,還是多套方案好,都要仔細研究與討論,不能簡單地走走過程。
階梯電價應成本透明
搜狐網網民“喬新生”指出,不反對實行階梯電價,但是反對當前這種成本不透明的價格調整方案。從新聞媒體披露的數據來看,全國許多地方省市調整前的價格和調整之後的價格均不一樣,這從一個側面說明,電力行業在調整此次價格的時候,並沒有打算公開自己的經營成本,而只是在自我測算基礎上,實行階梯電價。
喬新生說,各個地方在調整電力價格的時候,應當促使當地電力企業提供必要的成本資料,並在此基礎上建立集體談判制度,通過談判解決價格調整中信息不透明的問題,通過談判有效地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新華網網民“洪績”說,因為電價調整與百姓錢袋緊密相關,公眾“斤斤計較”也是自然的事。電網公司的電價成本是否存在“報大數”?誰來保證這些數據的真實性?顯而易見,只有電價成本監審報告盡最大可能細化,才能逐一化解公眾的疑竇。
“以年為限”用電方案值得借鑒
京報網網民“宋九成”認為,目前,北京市的以年為限用電方案無疑為全國各地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參考依據。
居民用電以年為限既科學又簡單也方便。首先,解決了電表安裝問題的矛盾,原來一戶一表的用戶電表不需要改裝,通過各戶的購電量進行把關控制,以計算機顯示的購電數字作為考核依據,全年不超過2760度。因故變更不到一年的用戶按月均230度累計,再算出每天的用電量進行結算。
第二,用電以年為限,將夏冬季用電量大和春秋季用電量小的矛盾進行了綜合,這樣解決了居民合理用電科學調劑的問題,全年平均計算保證了80%的居民用電不超標,不受漲價因素影響。
第三,用電以年為限,省去了每月抄表核算的繁瑣程序,節約了大量的人力財力,減小了抄表人員的工作量,節省了抄表的麻煩環節。
第四,用電以年度為限,優化簡化了電力部門的科學管理,實現了一戶一表用戶的總量考核規律化、科學化,所有用戶全年用電量總額一目了然,便於總規劃、總調度、總協調。(據經濟參考報) |